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寒假在即,请各单位在精心安排、全面落实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务必认真执行《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南工资[2004]16号),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 重视安全教育,安排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贯彻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因实验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五、放假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六、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请各学院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