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敏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争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校设立了“时钧奖学金”“中圣奖学金”。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圣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时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时钧奖学金”“中圣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金额
奖项名称 | 名额 | 金额 | 要求 |
时钧奖学金 | 4 | 5000元/人 | 我院在籍在读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中圣奖学金 | 2 | 3000元/人 |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潜心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参加校研究生科技论坛等科技学术活动,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6、研究生参评成果必须在当前学习阶段的学制年限内取得,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参加评审当年8月31日,学术论文一律以正式发表或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考核表》(附件1)、《专项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核实)。纸质材料交至化学学科楼A401,电子材料打包发至1363863207@qq.com,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2点。
2、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最新《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思想行为考核计分细则和学术科研成果评审指标计分标准》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本年度内已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选。
南京工业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人考核表.doc
附件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xls